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略)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略)
1.执业区域专属管辖及对应法院司法管辖。本项目为永嘉县不动产相关现场监督公证,依据公证执业区域管理规定,不动产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管辖,异地公证机构不得跨区域争揽业务。浙江省温州市浙南公证处为依法管辖永嘉县区域的公证机构,系本项目唯一合法服务主体。
2.执业规范强制约束,其余机构不具备竞争条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证机构规范执业的意见(暂行)》(温公协【(略)】(略)号),公证业务拓展须以机构为主体,严禁跨区域争揽、低价竞争、简化程序、支付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异地机构在本市违规低价竞争将被市公证协会调查处置。本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全市统一收费与规范流程,仅浙江省温州市浙南公证处符合属地管辖与规范执业双重要求。
3.民生项目法定要求,服务不可替代。安置房和车位及安置商业用房摸文认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稳定,属法定现场监督类公证事项,需全程现场见证、流程固化、出具具有法定效力的公证书。只有公证机构具备法定公证资质,其他机构、单位无法提供同等法律效力服务。
4.本地化服务保障,确保项目高效落地。浙南公证处熟悉永嘉县安置房政策、摸文认购流程及本地实际情况,可快速响应、上门服务、批量办理,保障分配工作按时有序推进,避免因服务不熟悉导致流程延误、群众纠纷等风险。
5.收费合规透明,执行全市统一标准。浙南公证处严格执行全市统一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无违规加价、低价揽客等行为,符合文件 “确保服务质量前提下合理定价” 要求,收费公开、合规、可监管。
综上,本项目只能由浙江省温州市浙南公证处提供服务,不存在其他合格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