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略)年机关饭堂食材加工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划分行业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略)年机关饭堂食材加工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略)
(7)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销商,需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或承诺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提供备案证明或承诺书)。如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略)
4.本项目采取线上报价方式,线上流程如下:(略)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略)〕(略)号)等。 6.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