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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整车型号:(略)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4月(略)日(略)时至(略)年4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车辆颜色:(略)
网络询价:(略)
起拍价:(略)
保证金:(略)
增价幅度:(略)
特别提醒:
1、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车辆涉及的违章处理、拍卖前的事故、保险、审验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经确认,责任自负。若本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2、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税费及车辆登记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其他费用。有关车辆税费、税务发票等票据的取得请竞买人向当地财税、车辆登记管理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了解。
3、本院不涉及车辆保险产品的转移、更名、理赔事项、车辆归属地变更迁出事项的办理,车辆涉及的保险产品归属及权益事项、车辆登记变更事项请按法律法规和相关机构的规定和要求自行办理,需竞买人自行了解后决定是否参加竞买。
标的物的登记、迁移和违章处理、关税事宜均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行政管理、执法部门了解。
4、本院已委托陕西共信人人拍拍卖有限公司辅助拍卖事宜,再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含个人)协助拍卖。除该拍卖辅助机构外,其他所有拍卖过程与任何中介机构(含个人)无任何关系。使用本公告发布的图片、文字内容的,必须注明系本院司法拍卖物,否则将追究相关个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二、起拍价的确定,本标的物(不含车牌和车辆后厢内非车辆说明书载明的自带物品,交通安全标识、消防器材、轮胎用品、维护维修工具除外)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网络询价方式确定标的物价值,本院参考评估结果确定保留价,作为起拍价。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标的物评估材料、图片可自行到标的物介绍相关附件下载中查看。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六、尾款在规定期限交清后,买受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到本院领取标的物、办理交付手续。本拍卖物品的交付实物仅限车辆本身(不含车牌和车辆后厢内非车辆说明书载明的自带物品,交通安全标识、消防器材、轮胎用品、维修维护工具除外)、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买受人应当自领取确权的执行裁定书次日起在(略)日内将拍卖物(即车辆)自行转移离开现保管场所并开启车辆后厢接受本院的检查,本院将提取后箱内除安全标识、消防器材、轮胎用品、维护维修工具外其他非车辆说明书载明的物品。
逾期未来本院办理并领取标的物的,以及领取确权的执行裁定书后(略)日内未将车辆从交付时的保管场所转移离开的,期限届满即视为买受人已经实际领取并控制标的物,此后产生的标的物的保管费用和标的物的损毁、灭失、侵权等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后的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提供确权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文书协助办理过户(转移)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税务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准)由买受人和出让人(或原产权人,下同)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出让人应当依法负担的税费由受让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可在五日(以正式票据出票之日起算)内持交款人为出让人姓名(或名称)的法定票据,书面向本院申请返还,垫付的税费、收费将从拍卖款中扣除后返还给垫付人;在本次流拍后须以物抵债的,该税费、收费由受让人先行垫付后,可在5日内(以票据出票之日起算)申请从抵债物的价款中优先扣除,扣除后不足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人负有继续清偿义务。垫付税费、收费后逾期未向本院申请返还或扣除的,视为垫付人自愿自行负担该部分税费、收费。对征收税费、收费有异议的,由相关人员自行依法定程序处理。
买受人在收到执行裁定书之日起(略)日内未办理过户(转让)登记的,或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能办理过户(转让)登记的,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
九、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特别提示:(略)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说明:(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略)
账 号:(略)
开户银行:(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十四、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网拍辅助机构:(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