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略)
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3.办理CA认证:(略)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西咸新区)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因供应商自身设施设备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未完成递交响应文件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略)〕(略)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的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陕西咸财金发〔(略)〕(略)号)》,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融资平台:(略)
7.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略)〕5号);((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号);((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