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继电保护防“三误”成套隔离装置等6款产品相关无形资产2年普通许可使用权 | ||
| 项目编号 | N(略)ZSCQ(略) | 产权子类型 | 专利权 |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略)-(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略)-(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 标的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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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 | ||||||||||||||||||||||||||||||||||||||||||||||||||||||||||||||||||||||||||||||||||||||||||||||||||||||||||||||||||||||||
挂牌提成 起始比例 (%) | 7 | ||||||||||||||||||||||||||||||||||||||||||||||||||||||||||||||||||||||||||||||||||||||||||||||||||||||||||||||||||||||||
| 许可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许可方名称:(略) | |||||||||||||||||||||||||||||||||||||||||||||||||||||||||||||||||||||||||||||||||||||||||||||||||||||||||||||||||||||||
| 许可方承诺 | 1、本次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2、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专利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3. 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专利权在普通许可实施期间内,专利权人保证维持专利权有效;4、我方实施许可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5、我方所提交的《项目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 ||||||||||||||||||||||||||||||||||||||||||||||||||||||||||||||||||||||||||||||||||||||||||||||||||||||||||||||||||||||||
| 许可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沙供电分公司 |
特别告知 | 1.交易标的涉及7项实用新型专利及1项发明专利的许可使用,对应科技产品有继电保护防“三误”成套隔离装置、配网电动化射枪、新型线路参数测试仪、基于避雷器泄漏电流的核相装置、配电线路引流线绝缘支撑架、农业生产共享用电装置等。本公告中关于标的的描述及无形资产的情况仅作参考。请意向被许可方亲自了解相关情况,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关于无形资产的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湖南联交所仅就许可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被许可方向许可方支付的技术使用费为提成费,提成费以被许可方利用《技术许可合同》项下技术制造销售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提成费按年度结算。被许可方与许可方签订《技术许可合同》后,须按《技术许可合同》的约定,向许可方支付人民币(略)万元的专利许可费。该专利许可费在双方进行年度结算时,全额充抵该年度许可方应计提的提成费,如提成费低于专利许可费,专利许可费的差额部分不予退还。 3.本项目只对提成比例进行报价(挂牌起始提成比例为7%),即意向被许可方在系统内的报价为实际销售额的分成比例。如意向被许可方在系统内提交报价为7元,则其所报许可方的实际销售额分成比例为7%;如意向被许可方在系统内提交报价为7.1元,则其所报许可方的实际销售额分成比例为7.1%,以此类推。 4.意向被许可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被许可方自行承担。 5.意向被许可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公告及《技术许可合同》(可在许可方处查阅)文本中的全部内容。6.在意向被许可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技术许可合同》约定执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被许可方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许可方在收到专利许可费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技术许可合同》的约定,提交技术资料给被许可方。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略) 3、意向被许可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挂牌提成比例报价(其他意向被许可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被许可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许可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交易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被许可方(最高报价者即为被许可方)。 5、在竞价结束的次个工作日内,被许可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被许可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日内与许可方签订《技术许可合同》。 7、被许可方须在签订《技术许可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专利许可费(略)万元。 8、如被许可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技术许可合同》等),自应当签定该文件之日起逾期(略)天的,许可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略) |
| 交易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略).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略)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略):(略)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略) 2、处置方式:(略) |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略) |
| 自由竞价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略)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照固定金额(略).(略)元收取。 |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毛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咨询电话 | (略)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略)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略)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略)A楼 | |
| 技术支持 | 汪女士 (略) |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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