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开展三十六脚湖水库瑞林山流域修复工程。现公开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参与报价,我中心将采取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三十六脚湖水库瑞林山流域修复工程(位于三十六脚湖水源地内)。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提供的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1)以及工程量清单(见附件2),对三十六脚湖水库瑞林山流域开展修复,涉及隐蔽工程的,需经甲方确认。
(二)建设红线上涉及林木,中标单位需向主管部门办理林木砍伐手续。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涉及村界争议,中标单位需配合业主及属地片区积极协调。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略)元(包干费用)。
(五)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建成,并向我中心申请验收。每逾期1日,向我中心支付建设总金额1%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需提供(一)至(四)相应材料,缺任一项材料或任一项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工程管理服务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在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供报价函(格式见附件3)。
上述材料需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印章、骑缝章,并用密封袋进行封包,密封口处需加盖公司印章(不接收未密封、未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
五、评选原则
本次采购至少3家单位提供报价为有效询价。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单位。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抽中的即为中标单位。
六、联系方式
三十六脚湖保护管理站刘工,电话:(略)
附件:(略)
2.三十六脚湖水库瑞林山流域修复工程工程量清单
3.报价函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