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集包承装袋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邀请公告
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集包承装袋采购项目(第二次)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述:(略)
四、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最高限价 | 单价 |
1 | 集包承装袋 | (略).5万个 | (略).5万元 | 1元/个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略)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5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注:(略)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
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略)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略).(略)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地点:(略)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