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采购直属单位业务发展-首都教育改革发展专题宣传电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主要是在北京电视台新闻栏目制作播出(略)条电视长消息,宣传首都教育改革成果,传播与引导教育理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略)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广播电视社会类新闻不得实行制播分离,社会制作机构不得制作社会类新闻,即在电台电视台播出的社会类新闻只能由电台电视台制作。“教育改革发展首都电视宣传专栏”制作(略)条电视长消息,并在在北京电视台新闻栏目播出,属于通知中明确禁止制播分离的节目,因此只能由北京广播电视台制作,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只能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广播电视台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略)号
三、公示期限
(略)-(略)-(略) (略):(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略)年4月(略)日(略):(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单一来源论证意见(直属单位业务发展-首都教育改革发展专题宣传电视服务采购).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