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采购直属单位业务发展-教育专题电视融媒节目制作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略)
项目主要是在北京广播电视台,完成(略)期教育专题电视融媒节目的制作和播出,每期节目时长约(略)-(略)分钟。依托电视融媒产品和融媒体宣传推广手段,解读教育政策、展示亮点特色、传递科学教育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助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的通知》(新广电发【(略)】(略)号)明确要求,严禁电台电视台对具有较强政治性、政策性或可能对公共政策、社会舆论产生较大影响的节目栏目实施制播分离。教育专题电视融媒节目将解读教育政策、探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展示首都教育系统典型风采,容易对公共政策、社会舆论产生较大影响,属于通知中明确禁止制播分离的节目,因此只能由北京广播电视台制作,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只能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广播电视台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略)号
三、公示期限
(略)-(略)-(略) (略):(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略)年4月(略)日(略):(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单一来源论证意见(直属单位业务发展-教育专题电视融媒节目制作).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