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武汉协和宜昌医院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建设单位为武汉协和宜昌医院,招标人(代建单位)为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二期施工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监理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略)
住院大楼地上6层,地上建筑面积约(略).(略)㎡,建筑高度(略)m,建筑消防高度(略).(略)m。主要功能为静配中心、出入院办理、住院药房、日间化疗中心、PICC、诊室、超声检查、标准病房单元、手术中心等相关功能。
科研教学中心地上6层,地上建筑面积约(略).(略)㎡,建筑高度(略)m,建筑消防高度(略).(略)m。主要为入口大厅、学术报告厅、医疗中心文化展厅、临床教学培训基地及临床考试中心(OSCE)、PCR实验室、公共实验平台、临床研究中心、大数据研究中心和人工智能研究院、院企合作平台等相关功能。
地下室地下2层,建筑高度9.9m,地下建筑面积约(略).(略)㎡。主要功能为生物样板库、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工程等功能。
液氧站地上1层,建筑面积约(略).(略)㎡,建筑高度5.(略)m,建筑消防高度5.(略)m。
2.建设地点:(略)
3.招标范围:(略)
4.质量控制目标:(略)
5.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略)
6.工期控制目标:(略)
7.监理服务期(履约期限):(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任意一项资质要求(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略)
①总监理工程师:(略)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略)
③安全监理工程师:(略)
④监理员:(略)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已担任项目业主书面同意,并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上传承诺书及总监代表(如有)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略)年(略)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略).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略)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略)
九、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略)
信息发布媒体:(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