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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宋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略)〕(略)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略)〕(略)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略)〕(略)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略)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略)〕(略)号)和《德宏州能源局关于做好广宋机场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德能源新能〔(略)〕(略)号)、《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广宋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方式的批复》(陇政复〔(略)〕(略)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市场化方式配置资源的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优选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新能源建设项目建设、运营等经营和抗风险能力强的潜在投资人作为广宋机场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业主。
一、项目概况
广宋机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略)万千瓦(火电和新能源联营)。
二、项目基本要求
2.1投资开发任务:(略)
2.2项目开工投产时限:(略)
2.3经营期限:(略)
三、投资人(即“项目业主”)的资格要求
3.1投资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正常经营市场主体(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资人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应提供近三年(自(略)年以来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自成立之日至磋商截止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出具书面承诺,由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3投资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3.4投资人应具有新能源建设业绩及运营能力,即近五年来((略)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装机容量为1万千瓦(即(略)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投资开发或经营管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3.5其他要求:
(1)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优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磋商(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7本项目投资开发权不允许转让(须提供承诺函)。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5.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略)
5.3响应文件份数:(略)
5.4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略)万元。投资人应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5.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德宏州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https:(略)
七、联系方式
发包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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