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南分公司开封热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南分公司开封热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规 模:(略)
2.3 标段划分:(略)
2.4 服务地点:(略)
2.5 服 务 期:(略)
2.6 招标范围:(略)
(2)本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及技术服务所涉及的调查费、监测费、试验费、专家评估费、会务费、数据文件资料费、评审费、技术服务、技术资料、技术指导等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项目总报价内。
(3)本项目签订合同后,由甲方根据华能开封热电项目前期工作具体进展情况确定开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开工通知在开工前(略)日内通知乙方。
(4)如果华能开封热电项目因政策变化等因素无法按计划推进导致项目取消或暂停前期工作,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等责任。
(5)付款方式:(略)
(6)河南省大气环境质量在全国范围内排名靠后,开封作为河南省大气环境质量排名相对靠后的城市,近年来虽然已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环保压力仍非常巨大,“十五五”环保减排任务非常沉重。本项目建设厂址位于开封市,环评报告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及取得环评批复难度极大,乙方必须确保本项目环评报告在甲方要求时限内通过省级评审并取得正式环评批复文件,否则对甲方项目推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略)
3.2.2业绩要求:(略)
3.2.3项目负责人:(略)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