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路桥 长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管网提升工程1标段工艺安装和电子智能化工程
ACEG-(略) 招标澄清答疑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招标项目要求(如有)第(略)条约定,设备设施及材料相关费用实行综合包干,包含调试、试运行以及试运行期间药剂、电费、污泥处置鉴定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但未明确调试与试运行周期、性能考核标准及验收合格判定条件,请予以明确。
回复:(略)
2、招标文件P(略)页第5条约定,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采用甲供模式,但未明确甲供材料设备的具体清单、供货范围及供需双方责任界面,请予以明确。
回复:(略)
3、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图纸存在描述不一致的情况,且清单存在缺项。例如清单缺少部分安防仪表(臭氧、加药系统);臭氧发生装置清单为1套、图纸为2套。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略)
安防仪表报价含在系统内,投标人将上述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请谨慎报价。
臭氧发生装置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规格型号明确2套,投标人将上述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请谨慎报价。
4、图纸、清单未明确活性炭存储投加、臭氧制备等涉危化品区域的设备及电气系统防爆设计等级要求,也未明确管道抗震支吊架的设置范围、工程量及技术标准,请予以明确。
回复:(略)
5、图纸存在多项危化品存储、消防、电气、管道设计的安全合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高锰酸钾(强氧化剂、易制爆)与粉末活性炭(可燃易燃)禁忌配伍,图纸设计在同一车间,不符合危化品管理规范;
(2)粉末活性炭存储区未设置粉尘探测器及通风联动,未按规范划分防爆区域;
(3)高锰酸钾存储间与配电房贴建,防火等级、建筑间距未明确是否合规;
(4)臭氧制备车间(乙类)紧邻厂区道路,未明确是否满足防火间距;
(5)次氯酸钠储罐车间未配置氯气探测器;
(6)高锰酸钾、次氯酸钠未按危化品规范要求设计存储条件;
(7)臭氧制备/氧化间电气灯具、风扇、开关等未明确防爆要求;
(8)氧气管道、臭氧管道未设计接地措施。
请明确:(略)
回复:
(1)活性炭室外料仓储存,高锰酸盐可采用液体盐类。
(2)粉炭为室外料仓储存,防爆区域按《GB (略)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执行。
(3)房子为原设计,已建。
(4)建筑总平已考虑防火间距。
(5)次钠间未在本次实施改造范围内。
(6)不影响本次预算工程量。
(7)设计图纸开关已设置在室外,灯具已要求防爆。
(8)各单体已设置等电位箱,按要求连接。
中标单位作为履约主体,对施工质量、安全、合规负直接责任,不得免除自身应尽的质量安全、合规、整改及相关处罚责任。中标单位在履约中发现图纸或清单存在明显不合理、违反强条等问题,有义务及时书面提出并配合优化,不得盲目施工导致风险扩大。以建设单位需求为准,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变更后,招标人再对中标单位进行相应变更。
6、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设置的疑问回复:
(1)资质、证书类要求:(略)
(2)类似业绩要求:(略)
(3)商务文件评分:(略)
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略)
注:(略)
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部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