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注:(略) (3)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于本单位的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工程承诺书》(未提供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略) (5)须提供(略)年至(略)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略)年新成立企业,此项不做要求)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略)条的规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