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分包控制金额(万元) |
1 | 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维护 | 对广播电视融合媒体智慧监管平台中心平台软硬件、北京广播电视台等市级安播单位及歌华有线市区4个一级分中心播出传输节目监测前端设备、安全播出指挥大厅基础设施及信号调度设备进行维护,包括中心平台软件、数据库、核心交换机、中心存储阵列、虚拟化平台计算服务器、监测值班服务器等。 | (略).(略) |
2 | 大屏幕系统维护 | 对安全播出指挥大厅监测监管调度大屏幕、指挥屏幕、背面条屏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维护。 | (略).(略) |
3 | 高清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维护 | 对部署在我局及我市各安播单位的可视指挥调度设备、安全播出指挥大厅及(略)指挥调度室的专用音视频处理设备进行维护,包括视频会议MCU、超高清视频调度会议室终端、安全播出高清可视化指挥调度软件等。 | (略).(略) |
4 | 广播电视监测前端维护 | 对广播电视融合媒体智慧监管平台部署在我市(略)区融媒体中心、(略)个远郊歌华分公司机房的监测前端设备及部署在北京市政务云的IPTV监测软件进行维护,包括综合监测仪机箱、解调卡、转码卡、前端存储阵列、监测软件等。 | (略).(略) |
5 | 消防设施维护 | 对安全播出指挥大厅及附属用房消防安全设备进行维护,包括烟感温感设备、声光报警器、消防模块箱、二氧化碳灭火器、七氟丙烷灭火器等,并定期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 | (略).(略) |
6 | 网络安全服务 | 根据等保2.0二级防护要求,对广播电视融合媒体智慧监管平台及安全播出指挥专网进行安全防护; 根据等保2.0三级防护要求,对网络视听新媒体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安全防护。对上述平台进行防御支撑服务、脆弱性检测服务、安全加固服务、渗透测试服务、安全运营服务。对网络视听新媒体综合监管平台进行等保测评、密码应用测评等,确保监测系统安全稳定、可靠、不间断运行。 | (略).(略) |
7 | 网站安全监测系统维护 | 对网站安全监测软件进行维护,制定网站安全监测系统运维策略,提供专业技术建议和解决方案,保障对行业持证、备案机构网站和其他重要网站监测任务的顺利开展。 | (略).(略) |
项目预算金额合计:(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3.2.2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2.3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本项目在招标代理机构编号:(略)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略)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