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2.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3.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投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投标人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
5.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①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略)
②信用中国”网站:(略)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