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 资质最低要求 | JSTXQG-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绩最低要求 | JSTXQG-1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线性工程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施工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3、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工程。本项目中的“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指的是合同中线性工程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施工的份额不低于(略)万元。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须为针对具体线性工程项目签订的通信迁改施工专项合同。(若投标人提供框架协议类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应补充在相应框架协议下业主出具的针对具体线性工程项目通信迁改施工委托的证明材料,委托的证明材料须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合同金额指委托的证明材料所载明的合同金额)或技术指标;未按要求提供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数量按有效委托的证明材料数量核算。) 5、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略)、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信誉最低要求 | JSTXQG-1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JSTXQG-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略) (3)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 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9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略)年9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其他资格审查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内容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略)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略) 注:(略) | 5 | 投标报价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不一致。 | 6 | 资格评审内容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效。 | 7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略) | 8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略)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 9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线性工程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4、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工程。本项目中的“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指的是合同中线性工程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施工的份额不低于(略)万元。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须为针对具体线性工程项目签订的通信迁改施工专项合同。(若投标人提供框架协议类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应补充在相应框架协议下业主出具的针对具体线性工程项目通信迁改施工委托的证明材料,委托的证明材料须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合同金额指委托的证明材料所载明的合同金额)或技术指标;未按要求提供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数量按有效委托的证明材料数量核算。) 6、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8、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 (略)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本表中“近三年”是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注:(略) | (略)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略) (3)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高级工程师。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9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其他资格审查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 (略)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略)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略)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略)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限价。 | (略)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对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实质性修改。 | (略) |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略)%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的; (5)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略)%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的。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附表1 通信线路调查一览表 权属 | 迁改数量 | 迁改方式 | 电信 | 涉及(略)处,共(略)条光缆 | 架空线 | 联通 | 涉及(略)处,共(略)条光缆 | 架空线 | 移动 | 涉及(略)处,共(略)条光缆、微站1个 | 架空线 | 广电 | 涉及(略)处,共(略)条光缆、(略)光交箱1个、(略)光交箱1个 | 架空线 | 铁塔 | 涉及6处,共含5个铁塔、5个基站、微站1个 | 架空线 | 国防 | 涉及2处,共4条光缆 | 1处2条均为架空线;另1处2条均为埋地敷设 | 军用 | 涉及2处,共2条光缆 | 1条架空线、另1条埋地敷设 | 合计 | (略)处(含:(略) |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