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本次拟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债权基本情况:(略)
债务人基本情况:(略)
债务人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担保情况:(略)
抵押物为:(略)
1.抵押人金玛(宽甸)硼矿有限公司名下分别位于辽宁省丹东石湖沟乡甬子沟村3组、大西岔镇杨林村4组、硼海镇小汤石村2组和宽甸镇铁南街道7街坊的国有出让采矿用地、工业用地,宗地面积合计(略).8㎡;
2.抵押人金玛(宽甸)硼矿有限公司名下分别位于辽宁省丹东鹤大路、硼海镇小汤石村四组、大西岔镇杨林村五组的车间、仓库等房产,建筑面积合计(略).(略)㎡;
3.金玛(宽甸)硼矿有限公司名下分别位于辽宁省丹东杨木杆矿和栾家沟矿的采矿权。
质押物为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保证金账户内存款,质押账户自始未收到质押存款,质押存款金额为0。
保证人大连金玛精细工程陶瓷有限公司、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延和、白瑛、王洪涛、王彦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大连金玛精细工程陶瓷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王延和,已殁;
白瑛,(略)年生,住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王洪涛,(略)年生,住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王彦顺,(略)年生,住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诉讼情况:(略)
处置方式:(略)
交易对象:(略)
存在竞买意向的交易对象应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资金来源均属合法经营所得,不涉及各类洗钱、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来源于不符合受让本次处置项目交易对象的各主体,还应对自身竞买资格、身份及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配合进行相关背景调查。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略)
交易条件:(略)
上述债权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