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本次拟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债权基本情况:(略)
债务人基本情况:(略)
债务人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共同债务人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担保情况:(略)
质押物为王延和、王梓冰、王彦顺、石磊、白昌龙、刘云峰、曲亚军等7人持有的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略),(略),(略)股股权(占金玛硼业集团股份(略).(略)%);
保证人王延和、白瑛,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王延和,已殁;
白瑛,(略)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诉讼情况:(略)
处置方式:(略)
交易对象:(略)
存在竞买意向的交易对象应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资金来源均属合法经营所得,不涉及各类洗钱、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来源于不符合受让本次处置项目交易对象的各主体,还应对自身竞买资格、身份及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配合进行相关背景调查。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略)
交易条件:(略)
上述债权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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