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食堂(北区)建设项目(监理)于(略)年4月1日(略):(略)
1.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略).(略)元);
2.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略)元);
3.新疆际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略).(略)元)。
该项目于(略)年4月2日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时间为:(略)
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无效投标单位,取消其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资格。
为保证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规定,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依法依规重新招标。
特此说明!
伊犁师范大学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