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大区一标段及康城路、灵泗路工程答疑1
项目编号:(略)
第一部分:(略)
1.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由“(略)万元”修改为“(略)万元”,其中公园部分工程总投资额约(略)万元,康城路、灵泗路公园延伸段部分工程总投资额约(略)万元。
2.本项目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作废,最终版文件随本补疑一同发放,请自行下载并使用。
3.本招标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3:(略)
第二部分:(略)
1.我公司拟参与上述项目投标,在准备投标文件过程中,对招标文件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存在疑问,特申请澄清:(略)
回复:(略)
2.关于社保缴纳单位的要求:(略)
回复:(略)
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略)
回复:(略)
4.在项目经理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和(详细评审)业绩中,若项目经理2个业绩时间开竣工时间有稍微重叠交叉的情况如何认定?
回复:(略)
5.我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略)
回复:(略)
6.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略)
回复:(略)
7.投标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略)
回复:(略)
8.资格审查处要求的景观绿化工程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施工业绩是否含高速公路绿化、公路绿化、市政道路绿化、植树造林、花境花海建设、单独纯绿化养护工程业绩?
回复:(略)
注:(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