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海精盐厂技改扩能项目EPC总承包二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略)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规模:(略)
(2)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二次结算审核(复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二次结算审核(复审)报告。做好结算二次结算审核(复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二次结算审核(复审)。
2.范围:(略)
3.合同履行期限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证书不分等级,余同,项目组其他两名成员要求:(略)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从 (略)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4.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3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限制投标。
5、财务要求:(略)
6、业绩要求:(略)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招标文件费:(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地址:(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1.本项目评标办法:(略)
2.本项目发布媒介:(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电话:(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