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厂房地面及吊顶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国营芜湖机械厂拟对8号厂房地面及吊顶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最高限价
报价控制价为(略).(略)元,高于该价格的响应文件无效。报价清单按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报价包含发票税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主要内容
本次改造内容主要对8号厂房地面及吊顶改造,主要包含:
(1)拆除8#厂房内部(包括走廊、各实验室、办公区域等)地面地垫,并铺设厚度为2mm的PVC地垫,整体面积约为(略)㎡;
(2)拆除8#厂房一至三楼走廊、大厅吊顶,并更换(略)mm的无通孔铝扣板,整体翻新面积约为(略)㎡,包含更换二楼、三楼(略)盏(略)W的LED面板灯,面板灯安装位置应位于走廊中间位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主材品牌推荐如下:(略)
序号 | 主材名称 | 推荐品牌 | 型号规格 | 备注 |
1 | LED照明灯 | 松下、飞利浦、欧普、雷士等同档次品牌 | 参考图纸/清单 | (略)w (略)LED面板灯 |
2 | 吊顶龙骨 | 可耐福、龙牌、杰科等同档次品牌 | 参考图纸/清单 | / |
3 | 吊顶 | 奥普、友邦、法龙狮等同档次品牌 | 参考图纸/清单 | 0.8厚(略)无通孔铝扣板面层 |
4 | Pvc地垫 | 医尔顿、福仕嘉、台宝等同档次品牌 | 参考图纸/清单 | 厚度2mm,静音耐磨 |
二、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响应单位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响应单位需提供证实性材料,未提供的不予认定。
三、文件售价
本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略)年4月(略)日起到(略)年4月(略)日止,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国营芜湖机械厂领取比价文件。
五、现场踏勘时间
本项目根据机场场站的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联系组织到现场仔细踏勘,踏勘现场及周边环境,对踏勘结果负责,日后不得以“踏勘失误”为借口等任何理由提出变更(中标后承担由此产生的有关风险)。且须充分了解熟悉工厂制度,合理制定投标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其后所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谈判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地点位于国营芜湖机械厂内。
七、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八、其他注意事项
工厂成立比价小组,按照比价文件规定的对响应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关联关系审查。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报价,此次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最终报价。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邮编:(略)
传真:(略)
国营芜湖机械厂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