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细 | 描述 |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若申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申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申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1、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略) 2、申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略)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申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略)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申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略)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申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略)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申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略)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7.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供申请人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
8.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供申请人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
9.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供申请人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评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申请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申请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委无法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的(评委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公开比选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申请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申请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
(略).资格承诺函(若有) | 本项目允许申请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本列表中“2、3、4、5、6、7”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