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及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业代码为S的不予认可)。
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2、本次项目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线上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数字证书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