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1:(略)
现更正为:(略)
(1)中标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出具深化图和效果图,得到使用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所有货物必须经过采购人确认样品后,方能进行批量供货,若未经采购人确认,私自进场,采购人有权要求撤场。所有产品进场前均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
(2)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相关处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3)采购货物清单中的数量不得改变,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最终结算以需求方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4)投标人应结合采购清单、现场等所有内容综合考虑进行报价。涉及拆除、搬运、安装等内容,各潜在投标单位如有需求可自行踏勘现场,并充分考虑报价因素,并不得以上述原因等与采购人发生合同纠纷。
(5)成交供应商自行与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专业单位协调配合,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更正内容2:(略)
现更正为:(略)
更正内容3:
现更正为:(略)
投标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启东市高新区医院导向标识系统及楼宇发光字标识牌采购、安装项目-更正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