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维修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我厅现就办公楼维修工程以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施工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办公楼维修工程(地点:(略)
二、实施时间
4月底至5月(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工期不超过(略)日历天。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包含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安全文明施工、垃圾清运、成品保护、验收及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具体包括:(略)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略).5万元(含税),预算价为报价上限,报价超出此金额的,视为废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参与比选的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近3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类似房屋维修/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五、投标提交材料
参与比选的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原件)。
6.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评定标准
(一)以报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为依据,对报价人的资格、资质、信用、业绩情况、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和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1.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
2.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3.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良好业绩。
4.同等条件下综合评分最优原则。
(二)若参加遴选单位不足3家,比选作废。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略)
2.递交地点:(略)
3.相关要求:(略)
八、公示方式
本次比选结果将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联系人:
孔先生,联系电话:(略)
附件:
1. 办公楼维修工程施工图纸(联系孔先生获取)
2. 办公楼维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联系孔先生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