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租标的为老川东闸海堤林地招租; 二、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可电话预约至现场查看招租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招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本招租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老川东闸海堤林地招租,面积约(略)亩;招租底价:(略) 本次招租范围内只能种植意杨或水杉。林下不允许种植任何其他经济作物,一旦发现甲方有权责令整改,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中止合同且不予赔偿乙方任何损失,没收其全部保证金。乙方自行承担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合同服务期间,遇到风倒树等阻碍海堤交通的情况,乙方须主动积极清理,消除隐患,确保海堤交通安全。如因风倒树造成各类经济损失、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成交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方能协助成交方办理招租标的招租手续及标的移交、交付等相关事宜; 五、租赁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搭建、增设任何临时建筑物。如成交方违反约定,则视为成交方违约。 六、履约保证金及租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叁万伍仟元;承租人在提交第1个年度的使用租金同时须向招租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当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次性缴纳第1个年度的租金、办理相关手续。后续年度的租金在第二年度承租前(略)日内一次性缴纳。逾期不按要求签订合同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所缴纳的所有费用将不予退回并依法追偿损失。 七、缴款方式:(略) 八、成交方在承租期间,不得以招租人名义对外宣称、经营和广告,不得对甲方产生负面影响,如发生舆情,舆情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成交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与招租人无关,由成交方单独享有、承担。 十、成交方租赁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成交方单独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十一、成交方经营期间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视为成交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规划的调整,行政征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交方损失的,由成交方在参与本次交易前自行评估各类风险因素并承担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与招租方无关。 以上情况说明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租赁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即表明意向承租方愿意按照租赁标的实际状况交易,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考虑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