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出租方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略)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将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并将交易服务费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押金后,出租方方可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心收到租赁合同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3、本次租赁标的租金支付及押金退还方式:(略) 4、出租方收到年租金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6、对承租标的的使用要求:(略) 7、承租标的的改善要求:(略) 8、承租方不得出现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租方自行负责场内的设施建设及维护。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撤走场地内自己的设施,并将场地恢复至平整干净状态。 (略)、承租方因安全事故给自己或者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如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或者理赔费用不足以支付全部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出租方无关。如出租方因此遭受损失,可向承租方追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邮寄费等全部费用)。 (略)、税费的负担:(略) (略)、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略) (略)、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略)、承租方声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