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经营主体:
为全面落实《四川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略)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商市建〔(略)〕2号)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略)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商家资格条件
(一)经营条件
在珙县开展经营活动,主营家电或数码类电子产品,包括销售家电或数码类产品的综合性零售商家。
(二)基础能力要求
1.具备开具数字发票的能力,发票能开给个人消费者,票面需明确标注个人实名、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水效)等级、SN码等信息。
2.具备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能力。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而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严重舆情的,将按程序取消参与资格。
3.财务管理规范,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4.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企业库、商品库、基准价格库等信息,及时将符合政策要求的补贴订单核销数据信息传输至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信息系统。
(三)资信与合规要求
1.近两年来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略)年和(略)年未违规经营及近2年内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
2.(略)年参加政策效果较好,积极配合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无违法违规记录和较大规模投诉。
3.承诺遵守相关政策,配合政府严防套骗补,若查实违规套骗补,自愿接受处罚并退出参与名单。
二、报名资料
符合条件并自愿参与的商家需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档+加盖公章的纸质档各一份):
1.《(略)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参与活动商家申请表》(见附件1);
2.承诺书(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不一致的需提前报备);
4.参与商家信息采集表和销售网点汇总表(见附件3、4);
5.“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中国信息报告》;
6.公司财务证明材料(包含(略)年全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
7.系统截图:(略)
8.所有销售商品价格备案表;
9.(略)年全年销售台账、退换货台账;
(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略).门店正常经营照片(使用含位置、时间的水印相机拍摄,含门头及内部照片各一张);
(略).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商户需提交废旧家电回收能力证明材料:(略)
(略).其他证明材料:(略)
如提供信息有误导致数据比对不通过,责任由商家自行承担,需更正后参加下一轮报名。
三、报名程序及审核流程
(一)企业自愿申报
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将报名资料报送至珙县人民政府二楼珙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消费促进股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二)县级初审
珙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三)市级复核与省级公示
初审通过名单将报宜宾市商务局复核,最终参与名单以主管部门公示或通知为准。
四、监督管理与退出机制
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增设附加条件;不虚抬价格,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做好政策宣传,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参与企业如需退出,须向珙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宜宾市商务局审核同意后终止资格,并清算补贴资金。
对于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虚标能效水效、拆分发票、虚开发票、虚假签收、二次转寄、跨省转递、冒用政府补贴名义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宜宾市商务局核实后,取消其参与资格,报四川省商务厅备案,同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珙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研究确定。
附件:(略)
??????2.承诺书
??????3.参与商家信息采集表
??????4.销售网点汇总表
珙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