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校园后勤服务质量,实现物业管理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运营,因第一次征集有效应征单位不足,现发布第二次征集公告,公开征集岚城校区物业委托社会化经营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预算:(略)
3.服务地点:(略)
4.服务模式:(略)
5.服务期限:(略)
6.人员配置:(略)
二、应征单位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物业管理/后勤服务经营范围
三、人员配置、服务内容与要求见附件四、方案编制要求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3.方案及报价文件要求:
(1)完整可执行的服务方案,包含:(略)
(2)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其中1份标注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与本条款1-2项,等材料共同封存;另外3份报价单不得体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标识信息,独立封存,且不得做任何特殊记号,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并提供电子档;
(3)所有响应文件应采用统一包装,包装封面显著标注“平潭第一中学岚城校区物业委托社会化经营服务项目(第二次)”字样;封袋各接缝处均须加盖响应单位骑缝章,确保文件密封完整。
五、征集流程
1.公告发布:(略)
2.现场踏勘:(略)
联系人:(略)
3.方案提交截止:(略)
六、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七、其他说明
1.应征单位自行承担方案编制、交通、邮寄等全部费用;
2.学校可根据实际需求优化服务内容;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潭第一中学所有。
平潭第一中学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