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西藏自治区藏药资源与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种质资源库II期”项目的总体要求,拟在西藏农牧大学理工楼北侧建设一座占地面积约(略)余平方米的种质资源库安放场地,用于安放种质资源库等设备,具体建设要求参见附件1。
二、采购内容
详细采购内容参见附件2。
三、供应商要求
为保证服务质量,对供应商作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有良好的业绩。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价要求
项目限价最高(略).(略)元,超过限价无效,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务必包含以下内容:
1.经费详细预算及说明等;
2.税费;
3.其他不可预见费;
4.本项目建设周期为(略)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五、提交材料
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务必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略)
(2)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略)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等状态;未因严重违法行为受过或正在接受行政刑事处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报价单(含单价、总价、数量等)。
5.项目实施的详细进度计划。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略)日历天(自提交截止时间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略)
提交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九、其他说明
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安排人员对接开展服务工作。
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或贿赂行为。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我校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所有提交的文件均应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资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或解除合同。
5.提交材料只接收当面提交,不接收邮寄。
6.本项目涉及二次报价,供应商须法人或委托代表现场参加,逾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西藏农牧大学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