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折扣率)(%):(略)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李家巷镇(略)年度市政零星维修项目 | 1 | 项 | (略) | 李家巷镇(略)年度市政零星维修项目,主要涉及李家巷镇全域范围内集镇、小区的道路修补、绿化等零星工程,具体任务以李家巷镇审批任务单为准。 | |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并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网址):(略)
3、方式:
(1)在线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3)磋商公告所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磋商文件,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4、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网址):(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略)
2、地点(网址):(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3号)、(浙财采监((略))(略)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略)〕8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和(略)年2月1日和(略)年6月(略)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略)
(2)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略)
操作方式:(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 :(略)
备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