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邮政普遍服务质量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就邮政普遍服务质量监测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 确定测评要求:
- 满意度测评覆盖全市(略)个区分公司,
- 样本需兼顾城市社区、乡镇农村及特殊服务区域。
- 测评对象涵盖个人用户(C端)、政企客户(B端),确保数据维度的全面性。
- 测评范围需全面包含邮政用户对普遍服务的函件、集邮、包件、汇兑、报刊杂志等邮政法涵盖的普遍服务及特殊服务的服务情况反馈,
- 测评应覆盖各区(略)%邮政支局。
- 线下测评/访谈需占总测评数据量(略)%(含)以上。
- 测评不少于两期,总测评用户量不得低于(略)人。
2.设计测评方案:(略)
场所设施 | 收寄服务 | 投递服务 | 寄递后服务 |
设施分布 | 整洁便民 | 营业时间 | 办理效率 | 服务态度 | 收费合理 | 下单便捷 | 支付多样 | 按址投递 | 投递方式 | 邮件完好 | 寄递速度 | 查询服务 | 损失赔偿 | 投诉处理 |
3.组织实施测评:(略)
4.数据分析和对比:(略)
5.进度跟进:(略)
6.提交测评报告:(略)
7.其他工作:(略)
注:(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七)须提供 (略)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1 个客户满意度测评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且合同金额须大于人民币(略)万元;所提供的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发票需要在国家税务平台上查验真伪(查验网址:(略)
(八)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万元/年。
(九)供应商需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履行保密责任,做好客户信息与业务数据资料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泄露。
五、报名的时间、方式:
网络报名:(略)
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略)
网络报名请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邮件名称请注明报名公司名称、报名项目)。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1、 开标: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2、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3、 公告有效期:(略)
4、 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