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G(略)蓉昌高速都江堰至马尔康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略)蓉昌高速都江堰至马尔康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略)〕(略)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G(略)蓉昌高速都江堰至马尔康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略)〕(略)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G(略)蓉昌高速都江堰至马尔康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略)〕(略)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通行费收入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含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项目路线起于成都市都江堰市成灌高速公路石马巷右行分离点,止于阿坝州马尔康市县城以东,全长(略).(略)公里。建设内容为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及交通安全设施韧性提升,主要工程规模:(略)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韧性提升维持既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路基宽度、平纵面等技术指标均维持现状。新建拆除重建工程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略)-(略))利用桥涵维持原有技术标准,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安全韧性提升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2.3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2.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G(略)蓉昌高速都江堰至马尔康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业主中心试验室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内容:(略)
(2)中心试验室服务内容:
①中心试验室对本项目承担施工自检的工地试验室及监理抽检任务的监理试验室及施工质量检测、外委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②协调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监理试验室、外委试验、施工质量检测的月度工作,负责构建本项目检测管理制度及工作体系;③协助项目业主开展工地试验室的验收及现场检测项目方案的审定;④开展本项目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及考核;⑤配合或协助项目业主处理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质量检测争议;⑥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开展必要的验证性试验和随机抽检,抽检数据可作为本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数据;⑦在建设过程中开展质量分析,对质量管控工作提出建议;⑧不定期开展对本项目的工地试验室、监理试验室、外委试验检测单位的试验设备、人员、检测运行体系进行检查考核,确保本项目检测体系正常运转。⑨原材料及过程质量抽检:(略)
在实施检测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和招标人及市(州)质量监督机构要求,部分检测指标可能需要调整,以及本项目里程长、作业点分散、阶段性检测等因素对人员设备安排和检测费用的影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开展检测工作所需要增加的投入。具体检测内容及数量详见报价清单(工程量为参考数据,仅作为报价依据,实际数量以现场实际检测并经委托人签认数量为准)。
2.3.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 个标段,标段号为:(略)
2.3.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格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对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检测机构的选取还应遵循“检测标段回避”的原则,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该投标无效。即:
(1)检测机构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或施工监理单位、或监理试验室、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母体检测机构、或施工外委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2)检测机构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或施工监理单位、或施工监理试验室、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母体检测机构、或施工外委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略)
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略)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略)
投标预备会议:(略)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3)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略)年5月(略)日8 时
(略) 分~9 时(略)分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现场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略)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
6.3 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原件逾期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开标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 万元。
7.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略)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9.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略)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略)
9.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略)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略)号、(略)年3月(略)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略)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略)〕7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略)号(九部委令第(略)号修改)和川交规〔(略)〕7 号文件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略).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政编码:(略)
传 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政 编 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