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洪泽区黄集街道办事处(略)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黄集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天志远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略)
2.2工程地点:(略)
2.3工期要求:(略)
2.4质量:(略)
2.5合同估算价:(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拟派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根据苏建函建管[(略)](略)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 其 它 资 质 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8投标申请人须办理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略)
3.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