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略)
2.经营模式:(略)
(1)项目经营期限2年,经营期到期前(略)个工作日,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总体评估,若评估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按中标单年价续约1年。(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按期缴纳各项费用、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是否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是否依法经营、是否服从管理等)
(2)餐厅租金:(略)
(3)每月营业收入提成比例底价:(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投标人应具有丰富的餐厅运营经验,须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个有类似规模餐厅成功运营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承诺自愿承担本项目场地改造装修、设施设备更新及收银系统采购、安装、调试、运维等全部相关费用。并且严格遵守本招标文件约定,诚信经营,所有经营收入均打入双方确认的专用账户,不设立招标人未知的账户收取费用,接受招标人对经营额的全程监管。(签署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附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或挂靠经营。
四、现场勘测
1.现场勘测时间:(略)
2.如投标人未按时现场勘测,则视为已充分了解项目需求。
3.现场勘查联系人:(略)
五、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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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需答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平台申报形式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天前向招标人提出。
3.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密封后由投标人快递(顺丰或EMS)寄至:(略)
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6.本项目为重新招标项目,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若不足3个,则变更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
7.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如在本次投标截止之前未提交新的文件,则以已提交的文件为准。
8.中标人中标后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一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查看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