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修改结果 |
零陵区政府(零陵区自然资源局) | 建议土地价格普遍下调;乡镇商服、居住用地价格保持与上一轮水平不变或下调。 | 部分采纳 | 适当下调了商服、居住用地价格,控制工业用地涨幅;部分乡镇价格微下调,考虑原乡镇基准地价水平不高、土地成本上升及与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衔接等,大部分乡镇基准地价与上轮相比仍呈上涨趋势。 |
冷水滩区政府(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 建议复核新建道路沿线及滨江新城等区域土地级别,并建立重点片区动态微调机制。 | 部分采纳 | 已对路线价区段进行核实与调整;动态微调机制暂未采纳,更新遵循三年一周期的更新频率,不宜实时调整。 |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建议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与上一轮持平或微调,以保持招商引资政策连贯性。 | 采纳 | 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上涨幅度已控制,呈小幅上涨,兼顾土地成本上升与政策连续性。 |
零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议下调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 采纳 | 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上涨幅度已控制,呈小幅上涨,兼顾土地成本上升与政策连续性。 |
永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议调整基准容积率;滨江新城的居住用地全部为五级;增加土地租赁参考价。 | 部分采纳 | 综合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各用途、区域平均容积率及近三年土地市场中各出让地块的容积率,将商服、居住用地基准容积率整体下调;滨江新城的居住用地已全部调整为五级;土地租赁价格体系复杂,缺乏数据支撑,暂不将租赁参考价纳入本轮成果。 |
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议建立基准地价动态微调机制;调整基准地价基准容积率。 | 部分采纳 | 根据规程要求,现阶段采用定期全面更新模式;已将商服、居住用地基准容积率整体下调。 |
永州金典天元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建议区分工矿与仓储用地价格,并增加租赁价格。 | 未采纳 | 二者在地价影响因素修正体系和级别划分基准上基本一致,不具备显著的地价差异基础,合并评估更符合现行体系。 |
湖南潇湘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 | 建议商服、居住用地地价降幅应更大,与房价降幅匹配;工业用地涨幅应降低或保持。 | 采纳 | 商服、居住用地已适度下调;工业用地涨幅已控制。 |
永州市房地产联合会 | 建议居住用地基准容积率下调。 | 采纳 | 居住用地基准容积率由2.6-3.6调整为2.4-3.1。 |
湖南省佳新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议降低基准地价和容积率。 | 采纳 | 地价与容积率均已适度下调。 |
永州市人和仙聚和仙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议基准地价和容积率下调以符合市场行情。 | 采纳 | 地价与容积率均已适度下调。 |
永州经济开发区冷水滩片区 | 建议工业用地价格三年内不超过(略)万元/亩,并考虑容积率提高对价格的影响。 | 采纳 | 工业园区工业用地价格已调整至(略).3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标准已衔接。 |
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 询问园区地价确定与参考依据。 | 采纳 | 成果已涵盖该区域,地价级别与范围在成果中已明确。 |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 | 建议做好新旧成果衔接,平稳过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采纳 | 成果已综合考虑市场、政策与横向对比,确保合理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