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就(略)年龙丰院区窗帘类供应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为(略)年4月(略)日至4月(略)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略)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元) | 服务期 | 备注 | 1 | (略)年龙丰院区窗帘类供应服务项目 | (略).(略) | (略)个月 | 采购总金额不超过(略).(略)元,以实际用量结算;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履约截止时间以合同金额及服务期限二者中先到达者为准。 |
详细参数要求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报价无效。 特别说明:(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二)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 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五、响应资料的递交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略)年4月(略)日(略):(略) (二)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原件首次复印或扫描后打印)、真实、有效、完整,因报价文件内容无法辨认、不完整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 六、联系人及电话:(略)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略) 注:(略) 附件:(略)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略)年4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