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略)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为做好我区(略)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坪山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及辖区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报((略)年4月(略)日至5月8日)。
(略)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应于申报时间内登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深圳市)”(https:(略)
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职称评审监督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处理。
(二)单位审核公示并提交材料(截至(略)年6月(略)日)。
1.组建职称申报工作部门;
2.择优推荐申报评审人选;
3.评前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
纸质材料只须提交《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均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其他申报材料全部在申报系统提交。
(三)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截至(略)年6月(略)日)。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受理本辖区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申报审核工作。
(四)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受理((略)年7月(略)日前)。
市卫生健康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人事人才处)对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属各单位和委托评审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五)缴费((略)年7月(略)日至7月(略)日)。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按(略)元/人缴纳高级职称评审费,(略)元/人缴纳中级职称评审费,(略)元/人缴纳初级职称评审费。参加答辩的,另按(略)元/人缴纳答辩费。申报人应在(略)年7月(略)日(略):(略)
三、其他事项
(一)具体评审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略)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请申报人所在单位认真做好本次审核确认工作,耐心解答,严格把关,确保审核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三)申报人及单位负责职称审核的干部如有疑问,可致电(略)-(略),(略)-(略)咨询,及时沟通审核情况。
相关通知:(略)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略)年4月(略)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