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略)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略)
((略))静海区(略)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监理(第二批),标段内容:(略)
2.4计划工期要求(服务期):(略)
2.5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静海区(略)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监理(第二批)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在有效期内。
2.提供近三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真诚磋商承诺书。
6.(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均应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
7.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失信被执行人:(略)
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参加磋商声明函》。
(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 x.html)中下载提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该证明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认定该投标人和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相关单位均取消投标资格。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略)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电汇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略)
人民币开户行:(略)
银行帐号:(略)
要求:(略)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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