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公司科技发展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采购方式进行下列专利服务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服务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要求 | 数量(项) |
1 | 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优先审查) | 发明专利申请授权(优先审查) | 2 |
2 | 发明专利授权代理费(优先审查) | 发明专利授权代理费(优先审查) | 2 |
3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代理费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代理费 | 1 |
4 | 软著申请代理费 | 软著申请代理费 | 1 |
5 | 发明专利复审请求代理费 | 发明专利复审请求代理费 | 1 |
6 | 已有专利(略)年年费代缴费 | 已有专利(略)年年费代缴费 | (略) |
7 | 专利年费 | 专利年费 | (略) |
8 | 专利官费 | 专利官费 | 4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方式,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各项服务交付采购人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服务期:(略)
3、服务地点:(略)
4、报价要求:(略)
5、其他要求:(略)
6、结算方式:(略)
7、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具备专利代理资质(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8、成交确定原则:(略)
9、付款方式:
(1)专利年费采用先垫后付结算,根据供应商开具的代理费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垫付年费票据,(略)天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2)收到官方下达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根据供应商开具的申请代理费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垫付官方费用票据,(略)天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3)收到官方下达的《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根据供应商开具的代理费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略)天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略)、报价单不得提出其他支付方式,否则作废标处理。
(略)、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略)
(略)、竞价截止时间:(略)
(略)、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单位报价专用章、合同章或经中国电建阳光采购平台CA电子签章,不得是经PS、抠图等各种方式生成的电子章、图片章等。
(略)、本次报价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略)、算术错误修正:
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略)、报价有效期:(略)
三、附表
详件附件:(略)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采购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略)
电 话:(略)
六、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略)
七、合同模板
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通用合同模板 |
合同编号: |
甲方:(略) |
乙方:(略) |
签订地点:(略) |
甲乙双方根据中选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合同,共同信守。 |
一、委托事务 甲方就以下知识产权事宜,委托乙方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专利申请号 | 服务类型 | 官费 (元) | 代理费(元) | 备注 |
1 | | | | | | |
合计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略) | |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合规性,并保证在获取资料过程中没有违法为;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涉项目的相关背景、技术资料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底材料、图纸、公司资质文件等); 3、甲方提供全面的资料后,乙方应在 (略) 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撰写事务,交由甲方确认,并代甲方取得受理通知书; 4、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事务后,应恪尽职守完成合同约定的委托事务,且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利益相抵触的委托;乙方收到官方下达的文件、证书后,应在收到后 (略) 天内转达甲方;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服务费用款项。 三、乙方主要工作内容 1、免费提供申请咨询、申请前检索分析、登记资料申请前审核等; 2、协助办理费减备案手续; 3、专利申请代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 4、代缴官方申请费用。 四、服务费用标准及结算 1、服务费用标准 (1)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略)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代理费:(略) (3)代缴专利年费手续费:(略) (4)官方费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收费标准执行。 2、费用结算 本合同费用总计:(略) (2)收到官方下达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根据乙方开具的申请代理费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垫付官方费用票据,(略)天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3)收到官方下达的《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根据乙方开具的代理费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略)天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甲方汇款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
五、违约与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义务,并积极维护对方权益。如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诉损失赔偿。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事宜 1、本合同项下甲方及甲方员工交付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图纸、资料等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使用该文件、图纸、资料等进行与甲方权利相悖或侵犯甲方权利的行为,否则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商业秘密、经营信息、技术资料等,双方具有永久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解除而终止。未经对方书面许可,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官方申报除外)。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项下双方往来联络及函件等可按照合同载明的双方地址以面交、信件方式送达对方。本合同载明的双方地址、电话、银行账户、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如发生变更的,变更方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告知变更生效的时间及内容,否则须承担因其迟延或怠于通知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另如发生乙方穷尽本合同联系方式后仍无法将委托事务通知到甲方的,乙方可以适宜行事,责任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自提出申请直至该申请取得证书或最终驳回通知或甲方主动放弃为止。在此期间,乙方就有关法律文书及通知以面交、挂号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略)日推定为甲方收到之日。 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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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 甲 方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略) |
法人: | 法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地址: | 地址:(略) |
邮编: | 邮编:(略) |
电话: | 电话:(略) |
传真: | 传真:(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略) |
帐号: | 帐号;(略) (略) (略) (略) (略) |
税号: | 税号:(略)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注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