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资格预审公告BYFFJSZ(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宝应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宝数据投资[(略)]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应鑫宸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略).0% 。项目建设采用:(略)
扬州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略)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大型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程(含拆除)
2.9 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2.(略).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略).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略)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及标准
合格制:(略)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说明。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略)
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相关说明。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略)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略)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资格预审公告相关说明与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为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即可(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略)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目前处于房建市政新版《标准招标文件》实施过渡期间,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以附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2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略).1 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宝应鑫宸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扬州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宝应县安宜镇叶挺路(略)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宝应县泰山东路(略)号院内2号楼2楼 |
| 联系人: | 王辉 | 联系人: | 徐健 |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 | |
| 邮编: | (略)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略)@qq.com | 邮编: | (略) |
| | 电子邮箱: | (略)@qq.com |
(略).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略)】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