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田黄镇十八盘山村推动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略)%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略)%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 3.6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略)资格审查方式:(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必须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我要注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主页右侧系统入口下面的供应商注册。 2、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