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海阳核电项目部宿舍租赁((略)年-(略)年)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核工院海阳核电项目部宿舍租赁((略)年-(略)年)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招标人:(略)
立项情况:(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近(略)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