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略)老旧厂区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略)](略)号文批准。宜都市国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国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2.3招标范围:(略)
详勘招标范围:(略)
设计招标范围:(略)
施工招标范围:(略)
采购招标范围:(略)
2.4计划工期:(略)
2.5质量要求:(略)
(2)设计质量要求:(略)
(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略)
(4)施工质量要求:(略)
2.6安全生产要求:(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资质条件:
①施工资质:(略)
②设计资质:(略)
③勘察资质:(略)
3.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4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②须承诺未同时担任其它建设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③以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5投标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6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须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8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3.9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基本配置为:(略)
补充说明:
①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④申请人需自行承诺:(略)
3.(略)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近期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与聘用合同)
3.(略)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网页查询证明截图)。
3.(略)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略)申请人财务要求(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略)
3.(略)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3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申请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预审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方提交;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⑦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略)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申请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略)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略)家;有效申请人不足(略)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重新招标。
本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之规定。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6日(略)时(略)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7.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略)号科技孵化中心A座三楼)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略)年4月(略)日。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9.1异议联系人:(略)
异议联系电话:(略)
9.2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9.3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9.4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
9.5异议和投诉渠道:(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