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场集团车辆及设备更新项目四十九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机场集团车辆及设备更新项目四十九标段项目业主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车辆及设备更新项目四十九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略)
2.3 交货地点:(略)
2.4 交货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中须明确设备型号,未体现设备型号的投标无效);
3.3拟供移动安全检查车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3.4投标时,投标人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列为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情形,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列为司法强制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不存在“财产被保全、查封、冻结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并导致投标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不存在“与招标人正在进行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且影响招标公正性”等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既往发生无故拖欠招标人款项情况的。
3.7因既往发生违约、侵害等纠纷,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的。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到(略)年(略)月1日(略):(略)
提示:(略)
4.2 资格审查方法:(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到(略)年(略)月1日(略):(略)
5.2.领取地点:(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 元,售后不退。
5.4如须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并将上述费用汇入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招标代理在收到邮购款后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 月(略)日(略):(略)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8.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