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承办本次省级储备玉米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规则说明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购竞销。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食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整数递增竞价,一旦销售标的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同时成交。采购价格以交易清单约定的价格为准,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中标方应在竞价交易结束后与委托方同时签订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制定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略)
2.交易地点:(略)
3.交易方式:(略)
三、交易标的
1、销售出库(略)年产玉米(略)吨,粮食质量以公示的《(略)年4月(略)日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储玉米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清单》质量指标为依据,具体以实际出库检验结果为准。无论是否提前看样,粮食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粮食质量,不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
2、采购轮入(略)年产玉米(略)吨,产地要求:(略)
质量标准为:(略)
采购玉米到库前中标方提供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粮油产品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采购玉米到库后,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检验,并以单车检验结果为准,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委托方有权拒收。货物经整理能够达到本合同要求质量标准的,中标方承担相应的损耗和整理费用。中标方严禁掺混陈粮,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按中标方违约处理,没收全部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政策风险及相关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四、交易方式、价格
1、玉米销售价格按(略)元/吨竞价底价,交易客户按5元/吨的整数递增报价,玉米出库委托方库内仓前散粮车板交货,装车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2、玉米采购价格为(略)元/吨(固定价),于委托方库内仓前车板交货,入仓前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入仓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中标客户按照“先轮出后轮入”、“边进边出”方式,完成(略)年产玉米轮入到委托方库区的指定仓房,并负责(略)年产玉米出库。
五、交易期限
(略)年7月(略)日前完成(略)年产玉米入库;(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略)年产玉米出库。
交易客户在中标后(略)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出入库计划,并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履约,确保规定期限完成出入库任务。
六、结算方式
出库结算:
中标方按销售合同价格向湖南市场支付货款,由湖南市场开具出库单,委托方根据湖南市场开具的出库单数量出库。交易双方对已出库粮食验收无误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一次或分批次提交《验收确认单》并盖章确认。湖南市场在完成《验收确认单》审核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验收粮食的货款全部划入委托方在农发行的账户,委托方严格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及时向中标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中标方不能按期出库,须在付款期限内按合同缴付全部货款,并在出库日到期十个工作日前与委托方协商延期事宜,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执行的,双方可签订延期出库协议,对逾期未出库玉米按逾期未出库时的数量每吨0.4元/天收取保管费。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按责任方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以及处理中标方未出库玉米。
入库结算:
货款实行线下结算,由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支付货款。合同的执行实行“先货后款”,入库期内以(略)吨左右为一个批次,承储库出具入库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支付该批次货款的(略)%。货物在承储库仓内入库完毕,经承储库粮面整理、委托方抽样检验合格后,双方签订数量确认书,委托方收到中标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凭双方签订的数量确认书及中标方开具的发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略)%货款。双方如有质量争议,可申请由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相关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采购最终结算数量以委托方承储库地磅数量为准。
发票单位:(略)
纳税人识别号:(略)
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七、资格条件
1.交易客户必须是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粮油贸易企业、加工生产企业。且以前在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交割过程中没有发生质量、计量等违规行为。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
2.非会员企业报名携带以下资料:(略)
3.交易双方缴纳双向交易保证金各(略)元/吨(含销售和采购各(略)元/吨,其中:(略)
4.买卖双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买方承担。
5.承储库点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
八、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九、联系方式
电话:(略)
网址:(略)
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