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略)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略)号长安大厦(办公楼)1号楼(略)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划分为两大类、六个包件。
第一类:(略)
拟择优选取2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的机构,配合参加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本级和所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总预算金额(略)万元。
包件一:(略)
包件二:(略)
第二类:(略)
拟择优选取4家具有基建、采购、信息化项目审计能力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配合参加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本级和所属单位的基建、采购、信息化项目的预算审计、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审计、合同审计、结算审计、决算审计、全过程审计、专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总预算金额(略)万元。
包件三:(略)
包件四:(略)
包件五:(略)
包件六:(略)
响应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上述所有包件进行响应,响应人最多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包件,若有响应人成交的包件数超过一个包的,则按包件号升序决定成交包。若成交人放弃成交当前包件的,不再对其他包件进行成交推荐。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包件一、包件二投标单位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