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略)周年,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略)周年,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集中展示近年来湖南省现代刻字艺术的创作成果,特举办“桃花江杯”湖南省第三届刻字艺术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略)
主办单位:(略)
中共桃江县委、桃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篆刻刻字新材料委员会
中共桃江县委宣传部
益阳市书法家协会
桃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桃江县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桃江县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一)投稿范围:(略)
(二)投稿方式(二选一):
1.通过各市州书协或刻字专业委员会集体报送;
2.个人自由投稿。
(三)投稿要求:
1.作品内容:(略)
2.投稿程序:(略)
(1)初评:(略)
(2)复评、终评:(略)
3.作品要求:
(1)原作尺寸需求:(略)
(2)材质要求:(略)
(3)信息要求:(略)
4.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且为原创作品。如有抄袭、代刻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展(入选)资格。
5.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三、作品评选及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拟评选优秀作品(略)件,入展作品(略)件,入选作品由评审专家根据投稿数量和作品质量另行确定。
2.入展作者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2册。
3.入选作者获赠展览作品集1册。
4.非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湖南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入选作者具备加入湖南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四、展览时间
首展拟于(略)年9月在益阳市桃江县展出,(略)年(略)月在长沙展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五、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略)年7月(略)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地址
1.初评收稿地址:(略)
收件人:(略)
2.复评入展收稿地址:(略)
七、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刻字作品展出后,桃江籍以外作品,由组委会在2个月内退还给作者,运输费由作者承担。
3.主办方和承办方对所有作品享有宣传和出版权。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的各项要求。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桃江县委
桃江县人民政府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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